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 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为
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检查公益诉讼“冬季行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确保春节和藏历新年期间人民群众吃到安全放心、健康绿色的食品。1月26日,我院组织干警深入县商超、菜店等15家经营主体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经检查,发现辖区内2家店铺存在零散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1家食品加工店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不规范和1家超市存在销售过期食品以及涉嫌篡改生产日期的行为。对于上述行为,我院立即通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现场执法。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活动,立足检察职能,按照“三个善于”工作理念,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领域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