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检察公益监督职能、共同迎接平安双节
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守护隆子人民群众在双节期间舌尖上的安全,2月2日,隆子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前往县城内的部分餐饮店、菜店、肉铺及销售特色产品安全领域经营场所开展食品安全检察监督工作。
此 次重点检查各经营场所环境卫生,食品标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牛肉干成分是否为牛肉以及农产品是否安全,冷冻 食品的来源、储存情况及经营者经营证件有无齐全等情况。同时对诊所、药店查看药品保质期限,从事诊所、药店经营许可证,职业医师证(药师证)等强化药品安全监督,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检查监督发现,2家餐饮店存在经营环境卫生较差、1家餐饮店未持有健康证、1家百货店包装食品过期等问题,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提出口头整改建议6条。同时向经营者普及加强食品安全相关知识,识别“三无”产品方法,增强识别假冒伪劣食品意识,督促食品经营者提高经营食品安全自律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售卖“三无”、过期、变质食品。严格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消毒,自觉提高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把控进货渠道,防范有问题食品流入市场。
下一步,隆子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持续监督食品安全工作,维护市场稳定,为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