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公益诉讼专项
监督筑牢群众健康“防护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消”字号公益诉讼案件工作推进会的文件内容,在对“消”字号产品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化学药物和说明书不符合要求的现象,为把好“消”字号产品“安全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院针对此类问题迅速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
近日,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本惠组织干警先后深入加玉乡、准巴乡、斗玉乡、三林乡等多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对销售“消”字号抗(抑)菌制剂情况进行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排查各卫生院“消炎抗菌”产品专柜,随机抽取十余种,查看该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产品方法、使用方法、主要成分及含量等内容。重点对销售使用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是否存在非法添加禁用药品、消毒产品说明书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问题展开。
经调查,未发现隆子县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销售违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的现象,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推进专项工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在销售环节加强监管以达到溯源治理的效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