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把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规定》)精神,立足检察实际开展好相关工作。5月28日,我院召开专题会议对《规定》进行学习贯彻。 会上,我院对《规定》进行了逐条解读,特别是对全面禁止非法进行野生动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范围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多吉次仁副检察长并就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我县对贯彻落实《规定》的实施意见进行了传达。

会议最后,巴桑旺堆检察长立足检察实际,对贯彻落实《规定》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宣传教育。全院干警要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隆子实际,站在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高度,增强贯彻落实《决定》的自觉性、坚定性和主动性,把学习宣传《决定》与普法活动结合起来,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二是立足检察实际,打击违法犯罪。要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对符合批捕、起诉条件的要依法快捕、快诉。要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依法提出从严量刑建议。要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三是依托公益诉讼,保护公共利益。加强与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稳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切实保护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