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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
时间:2023-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院召开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

院履职过程中发现,隆子县嘉夜音乐会所、隆子县威加酒吧等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并向其销售酒类行为,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为了保障未成人身心健康,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7月19日,邀请负有职责的各行政单位负责人,召开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磋商会由我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多吉次仁主持,隆子县文化局、隆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隆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单位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我院党组成员、检察业务部主任通报了本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隆子县威加酒吧、隆子县巴酥藏餐吧、隆子之夜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并销售酒类的行为,另本院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盗窃案中发现,罪错未成年人盗窃得来的现金均挥霍在隆子县嘉夜音乐会所等的情况,并指出上述情况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且可能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其次,针对存在问题,各单位表示将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并磋商会上确定下一步整改措施和期限。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隆子县人民检察院主动担当作为,落实能动履职的工作要求,拓宽公益诉讼领域,加强未成人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消除滋生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各种消极因素,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达到了办理一个案件,整治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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